筆者因為業務上的因素,接觸到一些客戶因為要離婚的關係,想要把原本登記在一方的不動產移轉給另一方。
然而,有些客人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,先自己辦了一部份,卡住了,再來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,碰到這種情況,就要看還救不救的回來了,一切都是命啊。
另一些客人,想省代書費自己辦,卻付了不必要的高額稅金,我們事後聊天談到這件事情,他才驚覺自己繳了好幾萬冤枉錢。
不動產的移轉牽扯到很多稅務問題,不是一般人想像的那麼簡單,而要在夫妻離婚登記前、離婚登記後辦理過戶?用什麼方式辦理過戶?都要依每個人的情況來個案探討,才能幫您規劃出最划算的節稅方案,沒有辦法一概而論。
所以,誠心建議大家,如果您也有這方面的問題,在您決定要辦理過戶之後,什麼事情都還不要做,離婚登記也還不要辦,先來找最專業的地政士幫您做規劃,才是最省錢最划算的方式喔!
作 者:領航地政 吳偉傑 代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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