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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務所名稱:領航地政士(代書)事務所
事務所地址: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二段60巷14號
主 持 代 書:吳偉傑 地政士
法 律 顧 問:余席文 律師
電 話:03-4250566
傳 真:03-4250571
Email 信 箱:jack771222@gmail.com
Line 帳 號:jack771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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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任國內多家知名建商合作代書,參與過多起大型建築開發案,承辦過大小建案30餘場,擔任寶佳機構旗下教育訓練講師。曾任信義房屋不動產經紀人,日後多次獲得龍虎榜及各式獎項。擁有多年房地產實戰經驗,開業至今已獲數百位客戶的見證與推薦,希望分享自己的專業知識,引領更多朋友在房地產市場中實現家業夢想。
非常熱心的地政士!我半夜才瀏覽他的網頁,試試看加入他的Line,沒想到立刻就有回應,也接我的電話,給我非常實用的建議喔!真的好感謝他!!五顆星~~!!
回覆刪除謝謝您喔~
刪除想請問長輩說要過戶房子給我跟我姐,需要我們的身份証跟印章...請問能拿出身份証影本跟印章就好了嗎?還是一定要正本給她(因為家裡有位長輩一直以來就要拿走我的身份証,我深怕她拿走去做不利我都的事情...借貸等)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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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刪除你好,想請問
回覆刪除家裡是三兄妹,大哥二哥小妹
哥哥們都有結婚生子、小妹沒結婚
二哥已過世,剩太太跟一個兒子
父母都還健在,大哥一家與父母一起住,平時扶養照顧父母及家中房地產負債全部都是由大哥一家負擔,小妹及二哥一家並沒有一起支付,但父母偏向二哥一家
如果繼承人們事先先協議大哥有負擔到的房地產部分由大哥ㄧ家繼承,沒有負擔的及父母帳戶財產均分,先寫財產分配協議書。需要經過被繼承人(父母)的同意嗎?假設未來父母單一方過世,另一方要將大哥支付負債的房地產給其他兩個繼承人,繼承人們所寫的協議書能生效嗎?要如何才能維護大哥一家的基本權益,謝謝。
再婚子女過世後,外孫是否能继承奶奶的遺產
回覆刪除單身: 張先生
回覆刪除財務狀況 : 2棟房子 約$4000萬市價 現金$500萬
可繼承人: 手足: 1位A先生, 1位B小姐(因負債會拋棄繼承)
遺囑內容 : 1. 只給A先生特留分, 是1/10 ?
2. 贈與B小姐3個小孩, 但小孩皆是外國籍,
3. 3個小孩分別繼承 ,不要超過$1333是免稅?
4. 這房子是出售後再分配繼承? 要在多久時間完成?
5. 外國籍 在台灣皆沒銀行戶頭, 是要先開立帳戶?
**陳松勇贈與印尼外勞400萬元,遺產稅的免稅額為1333萬元, 所以免稅